提存须知

交收

(只适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)

款项交收

付款:

1. 将款项送到本公司交收部; 
2. 将款项存入或转帐到本公司指定之银行账户。
任何付款方法亦需于交收日下午3:00前传真或送到本公司交收部,逾期将作下一个交收日入数处理。

交收银行帐户资料:

T+2交收:
华侨永亨银行 银行账户号码:035-802-088226-001

T+1交收:
创兴银行 银行账户号码:041-256-10-230600-3
汇丰银行 银行账户号码:004-511-869638-001
中国银行( 香港 ) 银行账户号码:012-349-000-17056

提款:(只适用于托管户口、电子交易服务户口或保证金户口)

1. 亲身到本公司提取支票;
2. 将划线支票存入客户之指定银行账户。

股票存放

存入股票:

1. 存入实物股票;
2. 由其他证券行/ 托管商透过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( " CCASS " ),将股份转到本公司的账户内。

实物股票、经由SI或ISI存入股票呈送到本公司,经交收部确认及更新股票持仓资料,可于存入股票后的2个工作天沽出有关股票。

同时,若存入实物股票,有关股票须先经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(中央结算系统)核实过户资料,方可提取沽出款项。过户程序一般需时14个工作天。

提取可动用的股票:

1. 提取实物股票;
2. 透过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( " CCASS "),将股份转往客户于其他证券行/托管商之账户。